一、补贴范围及相关解释
补贴范围:对甘肃籍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分三类分别予以补贴。
范围解释:本细则所称老旧营运货车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属于国家第三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本细则所称提前报废时间是指车辆法定使用年限与车辆实际使用年限的时间差,且须满一年(含)以上。车辆报废年限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本细则所称新购货车须纳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范围;新能源货车须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本细则所称申请人为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报废车辆或新购车辆);报废并新购置车辆的注册登记所有人应一致。
二、政策实施期限
2024年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一是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的补贴标准:
l.中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0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1.8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2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3.5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4.5万元/辆。
二是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车辆补贴标准按照前述(一)执行;
2.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中型货车:补贴2.5万元/辆。
重型货车:2轴补贴4.0万元/辆;3轴补贴5.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6.5万元/辆。
3.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中型货车:补贴3.5万元/辆。
重型货车:2轴补贴7.0万元/辆;3轴补贴8.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辆。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按照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与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之和计算。
三是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补贴标准: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3.5万元/辆。
四、申请方式及所需资料
申请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其营运货车车籍所属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也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系统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一是申请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车辆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二是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及国六柴油货车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三是申请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应将提前报废与新购车辆相关材料汇总后一并提交。
五、其他有关要求
1、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本次政策实施期内。
2、车辆排放标准以机动车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或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为准。
3、已通过国家其他资金渠道获得补贴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临泽县交通运输局服务咨询电话:0936-552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