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张掖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程序规定》组织现场检查,以下药店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开办设立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8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6-5522110
通信地址:临泽县临河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场监管局8号窗口
邮编:734200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公示表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